我与朋友们偶尔也到酒吧里去坐坐的。当然我们没有要象“佳人”之类的口感稍淡的酒,而“火烈鸟”却很合口味。酒吧里高声不得,更不能猜拳拼输赢。于是,拼命地降低声音,差不多就是自己说自己听了,但偏偏对方居然一字不拉地全听懂了而且回答得滴水不漏。渐渐适应了这种氛围也渐渐喜欢了这种氛围后,我和我的朋友们努力让过于求实的人生变得有那么点浪漫,尽管偶尔也会想入非非,但在日新月异的环境里,什么都可能发生的,包括很熟悉的人物和事物,此时的想象就会变成彼时的现实。
酒吧的经营状况似乎没有酒楼那样宾客盈门人满为患,特别是象我们这个缺乏浪漫基调的城市。想想也在理,这浪漫有两种,一种是不花钱的浪漫,而另一种是花钱的浪漫了。城里人毕竟被很多的现象羁绊着,附庸风雅一两回,摸清楚那就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就折回自己那个波澜不惊的现实生活圈中去了。谁也不会在鱼上钩后还浪漫地给鱼喂饵料的。
但不管怎样,这浪漫的酒吧进入我们的城市,本身就是一个浪漫之举。和人一样,城市也是立足现实憧憬浪漫的,而且这份浪漫在占了天时地利之后会显得很强烈。我有一回和几个朋友去了酒吧,小巧玲珑的小姐端来几杯鸡尾酒,并逐一介绍了酒名。摆在我面前的那一杯色分五层,以黄色调为主。我突然不安份地端起杯子一摇晃,那颜色上下滚动,我说,这酒应叫“孙大圣”才对,大家都说好,说大圣上天入地,降魔除妖,也是一个浪漫主义的英雄典型。得意之中,我一饮而尽,腹中也象钻进个孙悟空似地烈焰腾腾继而豪气冲天了。
浪漫猛然间有了很强烈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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